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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校长称,事发后小遥家长报警,学校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并提供了完整的监控视频。后来小遥未返校上课,但学校老师都非常关心其身体、心理健康情况。学校也安排了心理辅导老师,对三年级一班的20多名学生进行了心理疏导。特别是针对小伊,作了特别辅导。陈校长表示,在此事件中,老师做得不好的就是,她应该护送小遥到一楼学生发展办公室,交给专业的老师处理。出事后,学校及时调整了三一班的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并禁止两名打人家长王某、罗某琼再进学校。

陈校长告诉新闻记者,两名家长的鲁莽行为不仅给小遥带来了身心损伤,也给自己的孩子小伊带来了心理阴影,令人遗憾。陈校长说,后来小遥家长提出转学诉求,学校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并按规定退还相关费用。

【打人者的处罚】

警方:两人被拘留10天,但女生母亲因怀孕未执行

据罗女士回忆,她看完学校监控后果断报警,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处置。在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后,民警当即表态称两家长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被拘留。

“殴打他人最高可以拘留十五天,派出所拘留她们十天,我都认了。但是最近我才知道,派出所只拘留了小伊的外婆罗某琼,没有拘留其母亲王某。”罗女士对警方以王某怀孕为由不予拘留提出质疑,并怀疑王某是否真实怀孕。对此,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金沙江大道派出所所长肖向春和办案民警周育霖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民警表示,经询问当事人并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发现两名成年家长对受害人采取的暴力行为情节恶劣,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应当处罚。

7月3日,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王某、罗某琼将正在上课的受害人喊出教室,在受害人倒地的情况下,仍采取拖拽手部的方式将受害人拖拽至一楼,罗某琼还对受害人实施了扇耳光、击打头部的伤害行为,导致受害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宜宾市叙州区公安分局认为,王某、罗某琼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王某、罗某琼各处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肖向春告诉记者,7月3日,王某、罗某琼即向宜宾市公安局书面申请行政复议,“这是她们的合法权益。”

标签: 男生 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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