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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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入赘就是我们所说的上门女婿,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湘潭农村,这种“倒插门”的婚姻方式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而“倒插门”婚姻的离婚案件也越来越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男女双方会各执一词,男方说在女方家难做人,没有尊严,而女方则说男方不中用,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是入赘的废物,在此双方辩解中,离婚成了必然。

入赘的废物1、上门女婿成“暴力姑爷”

湘潭县花石镇的王晓娟(化名)和前夫张平(化名)在读职校时认识,相貌英俊、身材高大的张平很得王晓娟喜欢。晓娟家境殷实,是家中独生女;而张平家远在陕西农村,家中还有一个读中学的弟弟。家庭环境的差距,让张平在2009年选择了入赘。

刚开始,王家对女婿非常满意,可随着时间推移,王晓娟和父母觉得姑爷身上有着万般不是。王晓娟说,张平有着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让自己受不了。2012年初,王晓娟提出离婚,这让张平无法接受。“刚提离婚时,他还会害怕并有所好转,到后来竟然打我还威胁我爸妈。”回忆起这段婚姻,王晓娟称是一场恶梦。2012年10月,经当地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吵闹多年的两人终于“和平离婚”,王晓娟为此补偿了张平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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